1.项目地理位置、交通及周边环境: 1)项目地理位置: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及合水县境内;; 2)交通及周边环境:宁县及合水县交通相对便利,县乡之间均有柏油路和砂石路相通。宁县可依托的地方相关道路有S303省道,宁九金路、宁五公路以及各乡镇间互通柏油公路,宁县境内已开通G69银百高速,同时贯穿合水县,合水县、宁县及两县主要道路相互联通,构成了四道八达的公路交通网。该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为山地、林地及少量耕地,建设区域200米范围无民居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无重要河流、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2.行政管辖: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3.评价目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目的主要有: 1)辨识与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确定项目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符合性; 3)预测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4)提出消除、预防和降低危险、危害后果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评价报告的分析、评价结论和对策措施可为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该建设工程方案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提供参考。 4.评价报告主要内容:概述、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评价结论。 5.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SCL)、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危险度评价法(LSR)。 6.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期)项目,采用的工艺和集输方案成熟。初步方案中提出的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如能落实上述文件及本次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则该油维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7.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报告评审→报告修改→留存企业备查→安评过程控制记录→网上公开→公司归档→结束。 |